发布日期:2024-08-08 22:22    点击次数:158

炒股杠杆收费 中国宝力科技(00164.HK):拟发行合共600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范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炒股杠杆收费,决定给予范题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范题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聊城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格隆汇7月14日丨中国宝力科技(00164.HK)公布,于2024年7月1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第一认购人订立第一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拟发行而第一认购人有意认购本金额为200万港元的第一可换股债券,于悉数兑换后可按初步兑换价格4.00港元兑换为不多于50万股兑换股份。

于2024年7月1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第二认购人订立第二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拟发行而第二认购人有意认购本金额为150万港元的第二可换股债券,于悉数兑换后可按初步兑换价格4.00港元兑换为不多于37.5万股兑换股份。

于2024年7月1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第三认购人订立第三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拟发行而第三认购人有意认购本金额为150万港元的第三可换股债券,于悉数兑换后可按初步兑换价格4.00港元兑换为不多于37.5万股兑换股份。

于2024年7月1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第四认购人订立第四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拟发行而第四认购人有意认购本金额为100万港元的第四可换股债券,于悉数兑换后可按初步兑换价格4.00港元兑换为不多于25万股兑换股份。

第一可换股债券、第二可换股债券、第三可换股债券及第四可换股债券合计,于可换股债券按每股兑换股份4.00港元的初步兑换价格获悉数兑换后,公司将配发及发行合共150万股兑换股份,相当于(i)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54%;及(ii)经配发及发行150万股兑换股份而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52%(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可换股债券获悉数兑换日已发行股份总数概无其他变动)。兑换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

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将为600万港元炒股杠杆收费,而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550万港元(经扣除认购事项产生的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成本及开支)。每股兑换股份的净发行价约为3.66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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